外地户口在福州上小学有什么要求?
一、身份限制:
1,边防、海岛警备部队子女;
2.在国内创办企业的港澳台同胞子女;
3、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工作,需要由学生亲属照顾的;
4.父母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与父母同住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父母不能履行监护人职责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的学生。
6.流动农民的孩子。
二、录取条件:
父母双方的原籍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或者辖区内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可以按照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
参加所在县(市)教育局的电脑派位。未被计算机派位录取的,由所在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
如果父母在福州买房,将父母和子女户口迁入福州房产所在地。根据2017小学招生意见,婺城区所有小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影片学生招生:
(1)父母一方及其适龄子女在招生片中登记,在片中与日常居住地相同的地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
(2)父母双方因实际困难未在五城区购房,父母一方及适龄子女以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为日常居住地,户籍在同一地(祖父母户籍不在同一地的,应提供直系亲属证明)。五城区以外的小学内生性以县(市)、高新区为界定范围。
扩展数据:
福州入学要求:
1.学校要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对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计算机配备条件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弄虚作假,各小学要在招生片中积极取得派出所、街道、社区干部的配合,做好招生片中适龄儿童情况的摸底工作,做好组织招生宣传和准备工作,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
入学后,学校要公示新生名单。学校纪委委员要积极参与小学招生,必须坚持“阳光工作”,对群众举报和从其他渠道发现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必须严肃处理,一经查实,被招收的学生将退回其原招生片的教育行政部门,由当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家长,按有关规定处理。
3.小学入学新生一律不准参加入学考试,不准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于随迁子女,学校要实行混合班,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市生活。对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动员其随班就读区智校或普通学校,并按照规定劝盲聋哑适龄儿童入盲校或聋哑学校就读。
4.对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院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