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如何入学?
小学生入学手续(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2)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盲聋儿童应入读广州盲人学校和聋人学校。_ (3)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无本市常住户口,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照顾和借读条件,并在本区具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录取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1。本地户籍且与户籍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为所有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近期已购买房屋但尚未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的,应提供该房屋的综合税务发票及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适龄儿童所在页复印件);_2.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要租房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租住的房屋应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的唯一住所。_3.儿童在区级以上幼儿园或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4.儿童计划免疫证明;5.符合政策照顾借款条件的需提供:①按照分类清单中相应类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暂住证;(3)儿童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证明。1.材料准备好后,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带适龄儿童到地段内小学报名;2.经小学审核后,报小学教育部门审批;3.小学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移交学校,由小学出具录取通知书。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无房产的,居住在我区的房屋应为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在广州的唯一住所。2.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父母应在登记前迅速将户口迁入子女监护人(父母)财产所在地,做到人户一致,到财产所在地对口学校登记。如发现因择校临时迁户口的,另行处理。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入学或免试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并报主管部门区教育局审批,延期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_4.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学位分配通知书由家长在注册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征集时间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5.对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录工作由广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及所需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_6.具体招生政策和小学地段划分以当年公布为准。7.特殊情况请直接咨询越秀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