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教育局内部结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机构11。

(1)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事务;负责组织和监督重要会议的调研;负责教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收发文件、保密、政务公开、档案、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本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责任。

㈡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和奖励;负责教师资格管理;规划和指导高中以下学校教育行政人员和校长队伍建设;接收师范院校毕业生档案;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

⑶资金管理和基础设施科

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的相关政策;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市属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参与编制市属学校及所属单位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督促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管理国有资产;指导学校的总务和后勤工作;拟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规划的实施和执行;拟定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管理全市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和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国内外的教育贷款和助学金。

(4)基础教育科

综合治理全市基础教育,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德育、法制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负责全市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教材的选择和订购;负责指导初、高中入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籍档案管理和毕业证书验证发放工作;负责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的管理、教学资源开发、人才培养和应用指导;负责指导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推广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

(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率先在职业学校招生;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课程调整和毕业证书发放;负责管理和指导青少年扫除文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

(6)教师培训科

拟订全市教师培训的规划和长远计划;全面管理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的培训和培训;指导师范教育的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资格的评审工作;参与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师德建设。

(7)体育健康艺术教育板块

制定体育、健康、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协调学校代表团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和艺术展览;指导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

(8)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制定党委的方针、规则、政策和工作意见,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负责系统化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协调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党务工作。

(9)学校安全组

负责协调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校舍、食品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教育系统的信访安全工作;负责受理教育系统来信来访,处理相关信访案件;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好教育系统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0)教育指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教育督导组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的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检查和监督;承担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十一)社会力量管理处。

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受理社会力量办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