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学生带走
不知道你的议论文是小学,初学,高中,大学还是别的。
外人建议,自己写吧,因为:
道德只有底线,却没有明确的标准;
人的道德观念因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个人职业和特殊经历而不同;
道德与人的价值观、世界观等观点密切相关,尤其是价值观,但哪两个人的观点能完全一致;
正好借这个机会写一篇议论文,多找资料,多找相关的新闻和评论,多吸收资料,多思考,结合道德和法律,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自己对这类事件的看法。
只有800字,而且只是大笔一挥的问题。当你真正对这类新闻事件有了自己的主观认识、客观认识和自我判断,你的文章就会自发涌现,800字也不够你写的。
淡定~文章不可怕,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正是因为善良,我才会主动帮忙。本来,你可能是去学校,本来,你可能是去同学家赴约,本来,你可能是去书店看书...当你在去这些“原本”的路上遇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你不忍心在她走路的时候忽略她,于是毅然用两只稚嫩善良的手一路小跑上前搀扶摔倒的老奶奶。
或许,你还在焦虑和担心:“奶奶,你没事吧?”
这个时候,你妈妈可能会遇到你。看到老奶奶在虚弱的年纪被自行车撞伤,肇事者毫无悔意地逃跑了。这也是一种善意。你妈带奶奶去附近医院看病,医药费都是她自掏腰包——她身上应该没多少钱!你也陪着。
我说:“你和你妈妈在现实生活中是‘绅士’。”
但是,你的善良,你母亲的善良,居然被外婆家告上了法庭——在庄严肃穆的法律面前,在曾经善待过他们的你面前。
甚至古人也常常把“滴水之恩,当涌水之报”作为一种让自己受益于他人的仪式。但是,姥姥家会诋毁你,说你撞倒了姥姥。简直是胡说八道!
不管外婆家是出于一时的邪念,还是外婆的私念都是瞬间的,他们对你的“奖励”手段都是不道德的,都是令人发指的。
你在日记里写道:我帮助了别人,别人却在法庭上起诉我。我害怕,我想哭。不知道雷锋是不是被起诉了?他哭了吗?
你要记住:“懦弱是世界上最容易成为恶行的目标。”只要你是对的,你为什么害怕别人对你作恶,你为什么害怕别人荒谬的起诉你?你说你想哭。哭是你不成熟的表现,是懦弱的行为。你愿意哭几声就忘了吗?面对恶行你就这么懦弱吗?屈服不是你的选择。至于雷锋,那时候的人心不像现在这么坏。新中国成立没多久,国家和人民都在忙着‘搞经济建设’,人心大多是单纯的。另外,当时的法制还不完善,还不是大家互相打官司的时候。但是,雷锋叔叔可能是被人诽谤了,也可能是在心里默默流泪了。然而,他没有像你一样哭,而是咽了口唾沫。"
你必须坚强,你必须勇敢。
我说:“姥姥家是个被善良咬了一口的‘小人’。”
正如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老先生所说,“句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你和你妈是君子,姥姥家是小人。君子不应该在意小人的言行,而应该坚持真理,保持一颗平常心去面对他们,勇敢面对他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