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城镇义务教育收到农民工子女入学、转学通知书。
一、招生原则
(1)整体规划。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根据市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规模,结合城南、城北学校实际,统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2)安排入学。对符合在市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市区公办小学和初中的起始年级要严格控制。
(4)严格控制转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学申请每年秋季受理一次,中途不办理转学。
招生区域内城镇户籍学生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转学城镇户籍学生的公告》2017为准。
二、适用对象
本公告适用于在广安市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本公告所称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是指在广安市区从事经商并永久工作的非广安市区户籍人员。
小学新生必须是2011年8月前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程序和提交材料
(1)城市商人子女入学和转学
本公告适用于我市的经商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其监护人于8月20日至25日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并进行初审(城南指定报名点:长乐小学、广安中学实验学校,广安友谊中学五福校区、广安中学实验学校;城北指定报名点:小学为厚街小学,初中为中石油希望学校),填写《广安市广安区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入学资格初审;8月26日-27日,学校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审核汇总。8月28日至29日,学校公示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8月30日-31,通过考试的新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持证人在市区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无购房证明的须出示在公安部门登记的市区居住证明;
3.持证人及其同一户籍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4.持证人的年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包括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持证人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店铺租赁合同);
6.持有人截至今年8月31日在市区经营1年及以上的证明(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或工商部门证明为准)。
本市适用本公告的商务人士为子女申请转学,联系指定学校8月31。学校会审核他们的转学条件(同录取条件)。符合条件的须提交双方学校及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签署的转学手续(提交原件)。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和转学
适用本公告的外来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由其监护人于8月20日至25日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和初审(城南指定报名点:长乐小学、广安中学实验学校,广安友谊中学五福校区、广安中学实验学校;城北指定报名点:小学为厚街小学,初中为中石油希望学校),填写《广安市广安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并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入学资格初审;8月26日-27日,学校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审核汇总。8月28日至29日,学校公示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8月30日-31,通过考试的新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在市区的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无购房证明的须出示在公安部门登记的市区居住证明;
3.申请人及其同一户籍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4.申请人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协议及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保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5.截至今年8月31日,申请人在市区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且仍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明(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申请入学当月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且仍处于连续缴纳状态的证明(以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适用本公告为子女申请转学的外来务工人员,于8月31与指定学校联系,学校审核其转学条件(与入学条件相同)。符合条件的须提交双方学校及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签署的转学手续(提交原件)。
第四,招生地区的划分
(1)城北企业职工子女安排在厚街小学读小学,在中石油希望学校读初中。
(2)分区域安排城南地区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翠屏山、高燕山以西(北至翠屏山隧道北口,南至广门路与建安北路交叉口),建安路(北至广门路交叉口,南至金岸大道交叉口) 金安大道(北至建安路路口,南至朝阳大道路口)和朝阳大道(北至金安大道路口),城南地区企业职工子女安排在长乐小学上小学,五福初中,广安友谊中学。 建安路(北至广门路路口,南至金安大道路口)、金安大道(北至建安路路口,南至朝阳大道路口)、朝阳大道(北至金安大道路口)均布置在广安中学实验学校内。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和监督
(一)区政府派出督导组对招生学校进行督导,按规定受理不招生和接收转学的举报,并及时查处,确保今年全市小学、初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转学工作有序进行。
(2)在招生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书、证明等材料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在市区招生资格,安排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