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州区第十五小学招生条件
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应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已满六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学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区局备案。
按照“户籍登记为主,房屋登记为辅,就业管理为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入学程序。首先,安排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拆迁户适龄子女就近入学;然后根据户籍学生数量、学校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户籍与居住地分离、随迁子女等。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未在该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就近申请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城没有空余学位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保证适龄儿童少年量入为出。
初中招生采取报名(注册)或直接招生的方式。属于就近入学的,学校采取按指定学区报名(注册)的方式在学区内招收小学毕业生,搬迁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属于对口直接招生的,学校按指定的对口直接小学招生。
主城区初中(商洛初级中学、商州第一初级中学)按照划定的学区,按照“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就业和管理为辅”的原则,对主城区小学毕业生按类别进行分级资格审查,确保主城区小学毕业生全部按计划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学生,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的,各初中学校应当按照“以户籍为主”的原则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四减不增”的要求,由地区局统一管理。学校提前申报招生计划需经地区局批准,在商州区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计算机随机招生,招生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