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小学转学政策
法律解析:小学转学需要自行联系转学学校和转学学校,并向转学学校所属区教育局申报登记。具体问题请咨询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法律依据:《天津市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十七条在本市申请转学,同意转入学校的学生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学手续。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移。具体流程参照跨省转移办理。
法律依据:《天津市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第十七条在本市申请转学,同意转入学校的学生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学手续。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移。具体流程参照跨省转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