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就近入学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放缓教学进度。加强幼儿与幼儿的合作,通过实施幼儿园准备和小学适应教育,为幼儿搭建从幼儿园向小学过渡的阶梯,帮助幼儿实现平稳过渡。通过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完善教育机制,加强综合管理,强化科学引导,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科学衔接和有效衔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免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考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义务教育,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