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在学校卖东西,向同学收钱。
现象
店铺赊销一般不超过10元。
城市居民
“把功劳给孩子是不合理的。”
唐老师说,不经过家长允许就给一个辅修学分是不合适的。现在很多家长不给小学生零花钱。不是他们家里缺那点钱,也不是他们小气不愿意给孩子零花钱。反而担心孩子乱买东西,尤其是吃到肚子里的东西。因为学生本身缺乏判断力,只知道什么好吃,什么好玩,或者同学买什么。一个食堂利用孩子的认知能力来赚钱,真是没心没肺。
梁老师说,给学生学分。长此以往,你得到的信用越多,孩子就越不敢告诉父母,容易发生小偷小摸。店主应该告知家长学生的信用。
赵老师说,有些事情不去阻止是一种罪过。店家给他有限的思想加分是不对的。最多给他一次功劳,或者有关部门可以管这件事。
律师
小学生虽然未成年,但有一定的行为能力。
甘肃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八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买铅笔盒、橡皮,可以自己处理。所以这个民事行为是有效的。既然孩子赚了学分,那就应该在孩子告诉家长后,由家长来解决。如果孩子做了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情,比如一个小学二年级的学生,要钱给网络主播送礼,一天几千或者几万,这个是可以撤销的,因为他无法判断法律后果。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其认知范围内,有效从事民事行为,超出其认知范围的,不确定(父母追认有效,父母反对无效)。对于食堂的低标准低额度授信行为,家长应承担还款义务。另外,只从食堂给学生赊账,也不是业主的错。至于孩子赊账,家里偷钱,这都是父母和孩子沟通不畅造成的。家长要教育好孩子,及时与孩子沟通,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网民
教育学者
文具店和小店合法但不合理。
评论
有些功劳太不厚道了。
信用是市场经济中正常的商业行为。但是,一旦勾搭上某些人群,就会有一些不寻常的味道。比如勾搭未成年人,就能闻到某些人身上的铜臭味。因为传统的信用是基于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和还款能力,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所以经常可以看到“小店薄利多销,不允许赊账”的告示。对于心智不成熟,完全没有还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很可能是商家刻意诱导的结果。
其实学校门口的食堂给未成年人赊账并不是个例。如果你在网上搜索,你可以在世界各地找到它。当然,对于这种做法,也有店家声称这是家长和店家之间的“默契”。有家长明确表示,愿意让孩子“先买后回”。但网上曝光的很多案例显示,家长和店主之间往往没有“默契”。而且店主赊账给一些学生的钱,远远超出了他们家长的预期。
为了赚钱,给无力还债的未成年人赊账,客观上会误导孩子的消费观和金钱观,特别是迫使他们为了还债走上盗窃的“歪路”,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孩子的成长有害无益。有评论说:从小学生的信用食堂到大学生的点对点贷款,这种情况都是父母的无限纵容和溺爱造成的,让孩子没有正确的消费观,想要什么就要什么,不管自己是否负担得起,也不管自己是否承担后果。二是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为了赚“黑钱”,突破社会原则底线,诱导、欺骗未成年青少年非理性消费。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评论有的是网上的。是的,如果你有铅笔、练习本等。偶尔拿学分也没关系,父母也会理解的。但是如果你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孩子赊账,诱导他们买零食和玩具,那就有点阴暗了。另外,如果你父母拒绝还款,你会打官司吗?最后还是厂商自己吃亏。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不合格的食品和玩具对孩子的健康有害,家长不仅可以拒付账单,还有权要求失主赔偿。
挣钱不容易,养孩子更难。有些事最好不要做。当然,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马骁飞刀
相关问答:相关问答:在农村开店,村里熟人多怎么办?谢谢你邀请我。
很多在农村开店的熟人总是赊账,这是好事。
俗话说“人熟一宝”,熟人经常光顾你的店,是对你开店的支持,应该欢迎。至于功劳,我觉得是对你的信任。首先,信用和违约不是一个概念。农村人,老家每个人都有难熬的时候。当他们有困难的时候,他们找你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嘴不会掉地,这也是一种信任。
“很多熟人总是赊账”这是坏事也是好事为什么这么说?首先,这是件坏事。总信用可能会让你的资金无法运作。好事就是如何把这件坏事变成好事。这里以农村开设副食烟酒酒店为例。农忙的时候,村民总会去赊一些烟酒之类的生活用品,这些账不好要。所以我建议你做一个烟草酒店,同时你也做一个粮食收购,等粮食收了就上门买单,这样就解决了难的问题。我拿回了赊账出去的账户,我赚了钱。回收的粮食我也赚了钱,两者我都赚了钱。也和熟人关系很好。为什么不做呢?
所以“农村很多在老家开店的熟人总是赊账”不应该盲目的停止赊账,而应该把赊账的不利想法变成有利的想法。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