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区生和统筹生有什么区别?

学校学位优先保证学区内学生入学。统筹生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剩余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学区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自有房屋一致。非纯住宅物业、未交付物业、出租给他人的物业、不具备基本居住生活条件的物业,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

2 .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落户在爷爷奶奶家且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财产,实际居住在爷爷奶奶家。

3 .有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证件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父母都是现役军人;

父母都是政府派遣出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

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因旧城改造有自己的房子,原住宅已拆迁,新安置的房屋尚未交付使用。确定其学区,以新安置的房屋为准;自签订货币化安置协议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进入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总体规划学生

1.引进人才随子女流动。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台湾省同胞子女、符合《新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牧野人才、名校人才、牧野工匠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的引进人才子女。

2.驻新乡市区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有关规定入学。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按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入学。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但与本人住房地址不一致。

4 .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但无自有住房。

5.移民儿童:

农民工是指在城镇居住和工作的非城镇户籍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户籍证明:学生与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的户口本。

2居住证明:居住证和住房证明。

(3)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4)外出就读证明:乡镇中心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不属于以上类别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