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成四百字。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角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凝练的基本理念。它居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观具有引领作用。富强就是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自然状态,是中华民族的夙愿,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愿望。我们追求的民主是人民民主,其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创造人民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政治保证。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文化建设的应有状态,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总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是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在社会建设领域的价值追求,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表达。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始终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自由是指人的意志、生存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愿望,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是指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它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依法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正义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以人的解放及其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基础的,是国家和社会应有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它通过法制建设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的基本道德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个人行为角度的凝练的基本理念。它涵盖了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主义是建立在个人对祖国依赖的深厚感情之上的,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它与社会主义紧密结合,要求人们以振兴中华为己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于人民和社会,充分体现社会主义职业精神。诚信是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几千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真诚待人。友好强调公民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谐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