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家乡居住一年后转往Xi的条件。

根据《Xi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在Xi工作的子女在家乡工作一年后转学到Xi的条件如下:

1.学生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在家乡学校学习确实困难。

2.学生的父母在Xi工作,缴纳社保,买房或租房。

3、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转学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明学生本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转学的理由。

4.转学学校同意转学的证明和转学学校主管区县教育局批准的文件。

5.同意转入学校的证明和学校主管的县教育局批准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