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否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的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不是这样的。

我国公务员法实施中,只有一类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特征在于:

1,肯定是事业单位,但肯定不是行政机关;

2、本单位具有行政职能和部分行政职能,或者是行政机关职能的延伸;

3、财政全额负担的单位工资福利。

另外,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只用于工人,不用于公务员。

扩展数据:

根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第六条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等级、调整工资待遇,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除地面工作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单位不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参照管理的监督检查。不执行聘用、职务级别、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八条已纳入参照管理的单位,因法律法规变化不具备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时,不再实施参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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