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为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标准》)。
小学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他们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是小学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小学教师培养、准入、培训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
(一)以学生为本
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宜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师德第一
热爱小学教育,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小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有爱心,有责任心,有耐心,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引路人。
(3)能力是最重要的
将学科知识、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的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高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实践、反思,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的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备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成为终身学习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