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中学高中招生范围
招收东城区伊山路以北、站前街前的县属单位户籍居民子女,协议村符合条件的子女。同时,在站前街以东、山王路以北、兴隆路以南、齐一路以西范围内,招收有合法房产并长期居住的城镇居民子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现就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儿童在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可推迟至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批准。
认真履行义务教育阶段控制辍学、保障就学的法定职责,落实“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经典诵读班”、“私塾”代替义务教育。
第二,科学划定学区范围。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费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区域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或学区确定后,要保持一段时间的相对稳定。
第三,规范招生管理。小学一般采取注册(登记)的形式,初中一般采取注册(登记)或直接招生的形式。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注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