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级和职务比例不再全国统一。这对中小学教师会有什么影响?

重磅消息将深刻影响中小学教师!近日,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涉及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和终身发展!

此前,《新教师法》提出了取消初级、中级职务教师职称评聘的相关要求;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门槛,中小学教师升格为本科学历,幼儿园教师也升格为大专;也对教师住房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助力农村教育发展。近年来,深化教育改革顶层设计出重拳,充分说明新一轮教育改革的顶层是认真的。《意见》指出,贯彻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精神,国家层面不再对高、中、初级学生岗位结构比例作出统一规定,而是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优化调整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实施县域中小学岗位设置,协调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农村倾斜。农村中小学可设特岗引进急需高水平教师并设立?定向评价和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可以缓解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切实改善乡镇中小学教师状况。

要规范岗位竞争,加强教职工的聘后管理。《意见》要求坚持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规定岗位竞聘的程序和方法。完善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树立强调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的用人导向。国家层面的文件通知,原则上都涉及到总要求。我们一线的人好像有点迷茫。只有通过地方层面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才便于理解和执行。这一系列通知和指导将如何深刻影响一线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发展?

首先是职称评定,新教师法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教育部新下发的通知又提出了细化要求,相信肯定会执行。就是中小学的初、中级职称。不再有名额限制,不再实行评价制。而是根据教龄长短和履职情况实行评价制度。考核合格后,可以直接晋升。高级职务,即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仍然实行评聘制,副高级以上职务?比例?将指标改为?平衡考虑教师的学术能力和德育能力?,即教师教学能力达到一定水平,表现突出,可以在县域内平衡指标。万能的上帝?。

当然,初、中级职称评审限额的放开,副高级职称区域统筹的扩大,并不意味着对教师职业要求的放松。不要以为躺平了就能成为职称。只是科学地调整教师的发展通道,减少评价职称的内卷化,将教师的专业晋升引向更有效的发展通道。其次,《意见》要求规范岗位竞争,学校新增岗位和岗位空缺要实行竞聘上岗。同一县的中小学教师岗位有空缺的,可以跨校评聘教师。这是否意味着今后中小学教师竞争上岗将成为常态?说不定会实现呢!

?另外,评聘分离就是评聘职称(初级、中级)放开了,符合条件就可以拿到职称。但学校是否有相应职称的岗位,要看你的综合能力是否适合该岗位,是否有合适的岗位空缺。只有被录用,适合岗位,才能享受相关待遇,才能提拔使用。再有就是《意见》要求加强教职工聘后管理。避免职后管理的弱化和?终身一次约会?这类问题的出现,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实现?你能进出,上下吗?灵活的用人机制,树立重视师德、能力、业绩、贡献的用人导向。

结合《新教师法》和《指导意见》对中小学教师职业的新要求,职称评定的放宽在一定程度上是松绑,可以有效避免内卷化。竞聘上岗更加注重一线工作绩效,可以进一步引导教师的发展方向,具有积极的导向作用。也希望我们一线老师能进一步端正对?教人?尽职尽责,与时俱进,适应?顶层设计?要求。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发展导向,潜心培养、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人民教育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