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分钟跳绳标准
按照国家健康标准,初三男生一分钟跳116到126,104到110的成绩为好,34到97的成绩为及格,31以下为不及格。
一分钟内,初三女生成绩优秀从125跳到139,成绩良好从109跳到17,成绩及格从39跳到102,成绩不及格不到36。
法律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评价办法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
3.该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按各年级划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以下群体为一组,其中小学6组,初中3组,高中3组。大一大二是一组,大三大四是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测试指标都是强制性的。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和坐姿前倾是各年级学生的* * *性指标。
6.本标准学年总成绩由标准成绩和附加成绩之和组成,满分为120。标准分由单项指标得分之和与权重乘积组成,满分为100。根据实测结果确定加分,即对分值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大学加分项目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m跑,女生仰卧起坐和800m跑1分钟,各项指标加分10分。
7.按照学生的学年总成绩,成绩为:90.0以上为优秀,80.0 ~ 89.9为良好,60.0 ~ 79.9为及格,59.9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并记录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附表1 ~ 6)》登记卡上。特殊学制学校在填写注册卡时可根据规定和需要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照其毕业学年总成绩的50%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的50%之和评定。
9.考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可参加评优评奖;只有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才能获得体育奖励学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本学年允许补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合格,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成绩低于50分者,按毕业或退学处理。
10.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因疾病或残疾而暂停或免除执行该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部门批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表7),存入学生档案。真正丧失运动能力且免于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奖,标准的成绩需要在毕业时标注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