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初等教育的基本特征。
初等教育的基本特征是:
(1)通用。初等教育的普及,从广义上说,意味着初等教育必须面向全体人民。这样才能彻底消灭文盲,从整体上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从狭义上讲,它意味着初等教育必须面向所有学龄儿童。初等教育的普及是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共同趋势,几乎所有国家都在努力创造条件,保证每个人接受初等教育的权利。
(2)强制性。初等教育对所有学龄儿童开放,任何未成年公民只要达到一定年龄(6-7岁),不论其种族、民族、性别、肤色、语言和社会经济地位(智力和身体条件不允许的除外),都必须接受初等教育。因此,小学教育在整个教育中具有义务教育的性质。对于每一个公民来说,教育机会是平等的,是应该享受的。
(3)全面性。小学教育是对儿童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初等教育既不是
面向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不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教育。是对所有孩子的通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在此基础上,发展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