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增加了中小学教师。
《教师法》即将修改,教师待遇将有所提高!《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公办中小学教师为国家公职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教师法即将修改,教师待遇要提高!
《教师法》即将修改,教师待遇将有所提高!1 165438+10月29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 18。
教育部官网截图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 * *九章57条,从权利义务、资格与准入、任职与考核、培训与培训保障、待遇等方面逐一作出了规定。
其中,教师待遇和教师学历门槛值得在职教师和即将入行的新教师特别关注。
第一点:
公立中小学教师享有担任公职的权利。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公办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有关法律法规,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公办中小学教师的保护和管理。
同时,教育部再次强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得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并逐步提高。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体现对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特定岗位教师的激励。
第二点:
教师学历准入门槛提高。
中小学教师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同时,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对教师的学历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应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
具体来说,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如下:
幼儿园教师应当具有学前教育或者其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其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实际工作经历,有特殊技能的可以放宽至大专学历;
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特殊教育年限,具有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职业学校基础课和公共课教师应当取得相应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相比较而言,幼师要求专科生开始,中小学要求本科生开始,这是此次修订最大的变化之一。根据新的《征求意见稿》,教师准入的学历门槛明显提高。
《教师法》即将修改,教师待遇将有所提高!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意见截止时间为65438+今年2月20日。
获得教师资格的要求提高了:
征求意见稿提出: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学位。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学校学前教育或者其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类大学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取得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资格,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实际工作经验;
此次修订前,教师法对学历的要求是:
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应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和专业课教师应具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等学校的教师应当具有研究生或者本科学历。
保障教师的职业权利:
征求意见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或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职责,依法维护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职业权利,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制止学生违法行为、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权威;保护教师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及时处理侮辱、诽谤、暴力等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保证教师潜心教学,以禅修育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安排教师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安排教师在校外从事执法、执勤或者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明确教师的义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注意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制止欺凌等危害学生的行为;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积极保护和救助学生;应当配合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校合作教育。
网友评论:关键是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教师队伍。那么多条条框框都不行!
那就来了!
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
公立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范公职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并逐步提高。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体现对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特定岗位教师的激励。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教师在补贴、地区补贴、住房优惠、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和待遇。
住房优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住房保障政策上向本地教师倾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一定支持,根据需要建设教师周转宿舍。
医疗待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享受当地公务员同等医疗待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健康评估,因地制宜安排教师休养。
民办待遇: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应当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标准,依法保障其聘用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其教师建立职业年金。
目前,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公务员待遇好,地位高,工作稳定,受到大多数人的青睐。此外,教师的学历和福利政策也在逐步提高。不仅仅是老师,越来越多的岗位都有学历。没关注过吗?
有没有朋友注意到,现在很多岗位对学历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求职过程中,终于对某个职位产生了兴趣,却通过招聘简章发现需要本科以上学历。还没开始就被拒绝了,心里一凉。于是我开始后悔。那时候你为什么不好好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只要国家承认的资格条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就可以报考公务员。非全日制教育形式(自考、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等)的毕业生。)取得国家认证的毕业证后可以报考。这样,其他职业也一样。所以很多农民工选择了这种成人教育的方式,也进入了自己喜欢的企业,走上了自己的梦想之路。
对于当今社会来说,高学历本身意味着什么,对一个人的影响有多大?
很多工作经验丰富但没有学历的成年人,在工作中往往会受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尤其是在职称评定和加薪方面,很多公司都会考虑学历的问题,这时学历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公司在优先考虑应聘者的时候,有本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更有优势,有专科学历比专科学历更有优势。很多在职的成年人,由于学历低的制约,工作后错过了很多职场上的升职加薪机会,影响了个人发展。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工作人员选择成人教育。
据悉,今后学历教育会收紧,学历提升会越来越难。“停止继续招生,考试难度加大,专业范围缩小,学历类型减少。”许多高校已经开始对学历继续教育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整个体系的变革成为必然趋势。
如果你现在的学历和你的发展需求不匹配,那就尽快提升学历吧!不要让学历问题给人生留下遗憾。
《教师法》即将修改,教师待遇将有所提高!3 165438+10月29日,教育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1 65438+2月20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提高了准入门槛,相应提高了各级各类教师的学历要求;师德师风考评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格。
现行的《教师法》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1993年修订的,从1994年开始实施。至今已有27年,2009年修改过一次。
据报道,教师法的修改已经提上日程。2019年初召开的《教师法》修订工作座谈会上明确,25年来,我国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教师队伍的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教师法》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教师法》修改刻不容缓,需要加快推进。
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65438+10月21日,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教育部部长怀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
“《教师法》的很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需要修改。”淮说:《教师法》的修订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修订稿。
淮介绍,此次《教师法》修订将重点提高教师准入门槛,完善各级教师学历,建立教师职业资格核验机制。
提高教师学历准入门槛。
记者注意到,与现行《教师法》相比,教师准入门槛有所提高,各级教师的学历也相应提高。
现行《教师法》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教师和专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师范专科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本科学历。
征求意见稿在资格和准入一章,对各类教师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提出了新的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或者高等学校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类大学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现行的《教师法》要求,一个合格的教师,第一次教学时要有试用期。在《征求意见稿》中,这一要求被修改为:“合格教师首次进入学校时,应当有一年的试用期。”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准入门槛上,《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多项从业禁止条款。如邢的侵犯、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犯罪行为的案件。,可能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管制、刑事拘留等刑事处罚的,将判定为禁止情形。
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级教师奖。
《征求意见稿》还在教师保护机制中增加了若干条款。
在工资待遇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社保单位缴费、津贴、奖励、培训等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体现对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特定岗位教师的激励。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津贴和补贴。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教师在不同情况下可以享受的补贴和优惠。比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边远欠发达地区、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农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补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住房保障政策上向当地教师倾斜。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享受当地公务员同等医疗待遇。医疗机构应当为教师提供优先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级教师奖。对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人民教育家、全国教书育人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此外,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第九条将“表扬、奖励、批评、教育学生”列入教师享有的基本权利中。
重点评价师德师风,
存在严重问题,面临考核不合格。
这次《教师法》的修订,特别突出了对师德师风问题的重视。
征求意见稿的岗位聘任要求中提到,教师按照职务级别聘任到相应岗位。其中,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岗位设置要兼顾教师学科教学能力和德育能力。
在考核方面,教师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评优奖励、岗位聘用和定期注册的依据。《征求意见稿》强调,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应当以师德师风评价为重点。存在严重问题的,应认定为不合格。
同时,在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八条中,对“教师道德失范”问题进行了专门说明,明确教师违反法定义务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并视情节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暂停教学工作、降低职务等级、限制评奖评优、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或者根据原因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