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的职称有哪些?
第一,初等教育水平,中等教育水平和学前教育水平等。这些职称是初级职称,初中和中一是中级职称。肖特和钟高是高级职称。高级职称需要省级相关部门批准。也可以经人事部门允许参加职称考试获得。
二、为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1)完善制度体系。
1.改革中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为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 .统一职称(职务)级别和名称。初级职员级别和助理级别;高级别由副高级别和正高级别组成。职级、助理职级、中级职级、副高级职级、正高级职级的职称(职务)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3.中小学教师统一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高级中学教师(含小学聘用人员)对应高级教师;原一级中学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对应中学教师;以前的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三级教师对应的是三级教师。
4.中小学教师统一职称(职务)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十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