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济源会被判几年?

文档文本

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 * * *,男,于* * * *年出生于浙江省温岭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浙江省温岭市。因本案于2020年6月5438+10月265438+10月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438+065438+10月27日被依法逮捕,羁押于温岭市看守所。经我院决定,于3月20日15取保候审。

辩护人袁伟立,浙江法学院(温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艳,女,于* * * *年出生于浙江省温岭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浙江省温岭市。因本案于2020年6月5438+10月265438+10月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5438+065438+10月27日被依法逮捕,羁押于温岭市看守所。经我院决定,于3月20日15取保候审。

辩护人张和刚,湖北今日(恩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继元,男,于* * * *年出生于吉林省榆树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吉林省榆树市。因本案于2020年6月5438+10月265438+10月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7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陈,女,于* * * *年出生于浙江省玉环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浙江省玉环市。因为这个案子,2020年10月28日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0月27日取保候审。

被告王伟鸿,女,于* * * *年出生于浙江省温岭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浙江省温岭市。2009年5月20日因吸毒被温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2016 5月16因赌博被温岭市公安局罚款500元;2021 1 13被温岭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因怀孕未执行),并处罚款500元。因为这个案子,他于2020年10月26日被温岭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王洪超,女,于* * * *年出生于吉林省磐石市,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住天津市东丽区。因为这个案子,2020年6月5438+2月18被温岭公安局刑事拘留,2026年6月5438+10月65438+5月取保候审。

辩护人金,浙江法学院(温岭)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过程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2月26日以开设赌场罪对被告人* * * *、、刘继元、陈、、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该案。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杨丽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袁伟利、被告人、辩护人张鹤岗,被告人刘继元、陈、,被告人、辩护人金到庭参加诉讼。审判现在结束了。

经审理发现:

2020年10时至2020年10时期间,被告人* * * *与在微信、支付宝上组建赌博群并制定赌博规则,吸引20余名参赌人员在群内赌博,并招募被告人、刘继元、陈、等人担任承包人。开发商在赌博群内发放每笔金额为185元的红包,赌博群内参赌人员根据赌博规则返还200元给开发商,差额15元作为赌场抽头利润(其中开发商获得3元,剩余12元与陈燕萍平分)。赌场开业期间,被告人、刘继元、陈、分别发放红包715元、红包362元、红包325元、红包447元。赌博金额达人民币342065元,赌场抽头获利至少人民币27000元。除去赌场奖励赌客的费用,被告人* * * *非法获利人民币10510.50元,被告人陈艳非法获利人民币10510.50元。被告人刘继元参与期间,在赌场赌博金额人民币222925元,被告人刘继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086元;被告人陈参与期间,在赌场赌博金额人民币208495元,被告人陈非法获利人民币975元;被告人王伟鸿参与期间,在赌场赌博金额为人民币208125元,被告人王伟鸿非法获利人民币320元;被告人王洪超参与期间,在赌场赌博金额为人民币160210元,被告人王洪超非法获利人民币2145元。

2020年6月20日10,温岭市公安局石塘镇派出所民警在本市XX镇XX楼房间内抓获被告人* * * * *,在XX街抓获被告人陈艳,在XX美发店抓获被告人刘继元。2020年6月27日10,温岭市公安局石塘镇派出所民警在XX街XX村路边将被告人陈抓获;2020年6月25日10,被告人王伟鸿被警方传唤至石塘派出所接受调查;2020年6月5438+2月65438+2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新家园派出所民警在路边将被告人王洪超抓获,石塘派出所民警于2020年2月24日将被告人王洪超带回温岭。被告人* * * * *、陈艳、刘继元、陈、、均如实供述了所涉事实。

被告人、刘继元、陈、、自愿认罪,并表示认罪。被告人陈艳认可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刘继元、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予以认可;被告人王伟鸿认可公诉机关提出的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被告人王洪超认可公诉机关提出的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庭审中,被告人* * * *自愿认罪,认可公诉机关提出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的量刑建议。公诉机关还调整了对被告人陈艳的量刑建议,建议判处被告人陈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陈艳同意上述量刑建议,并在认罪悔罪书上签字。

庭审中被告人* * * * *、刘继元、陈、、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并有证人罗某、赵某、王某的证言,被告人* * * * *、陈艳、刘继元、陈、、王洪超的供述,并摘录了笔录。

法院观点

我们认为,被告人* * * *以营利为目的,与合伙开设赌场,被告人刘继元、陈、、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系* * * *的共同犯罪。公诉人指控他有罪。被告人* * * * *、刘继元、陈、、于20265438年3月1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 *和刑法修正案(XI)》施行前开设赌场,根据刑法“从旧从轻”的原则,在* * * *犯罪中,被告人* * * *和陈艳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王伟鸿有不良记录,应当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 * * *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阶段能够认罪认罚;被告人陈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能够认罪认罚。被告人刘继元、陈、、在* * *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被告人王伟鸿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他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被告人刘继元、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能够自愿认罪并承认处罚。被告人* * * * *、陈艳、刘继元、陈、确有悔罪表现,决定分别对被告人* * * *、陈艳、刘继元、陈、王洪超从轻处罚,适用缓刑,对被告人王伟鸿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 * * * *、陈艳、王洪超的辩护人提出的对各自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成立并采纳。公诉机关对被告人* * * * *、刘继元、陈、、作出适当量刑建议,对被告人调整后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规定,

案例结果

1.被告人* * * *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款已经交了。)

2.被告人陈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款已经交了。)

3.被告人刘继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款已经交了。)

4.被告人陈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款已经交了。)

5.被告人王伟鸿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应当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

6.被告人王洪超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款已经交了。)

七。被告人* * * * *违法所得10510.50元,被告人违法所得10510.50元,被告人刘继元违法所得1086元,被告人陈违法所得975元。

8.没收苹果手机4部、VIVO手机1部、苹果手机3部、VIVO手机1部、苹果手机1部、苹果手机1部、OPPO手机2部、苹果手机1部。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状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