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作文法制作文四年级
“法律就是秩序,好的法律就是好的秩序。”这是古希腊科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一句名言。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法律就是秩序。没有法律,人类的生活就会像垃圾一样肮脏。而我们小学生也应该遵守法律秩序,爱护法律秩序。不能破坏法律的秩序。如果我们热爱法律,那么法律也会热爱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法律赋予我们保护我们的武器。但是,如果我们不能正确使用这种武器来保护我们,它会给我们带来严重的惩罚!然而,一些学生因违反法律而受到惩罚。
目前,我国青少年团伙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一般是18岁以下的学生加入帮派犯罪。公安机关的一项统计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未成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特别可怕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的孩子,居然占了其中的15.l%%。父母离异,经常打骂孩子,已经成为现代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据悉,去年7月至9月,当涂县城数十户居民和企业被盗。每次盗窃数额不大,但作案手段巧妙,几乎没有在案发现场留下痕迹,令当地民众人心惶惶。经过几个月的奔波破案,侦查员发现行凶者竟是14名8岁至13岁的小女孩。其中“大姐”13岁,组织“团伙”破门而入是他“突发奇想”的招数。每次犯罪都是她安排的。一个暑假,她拿到了近万元的赃款,还制定了开学后每个周末去偷的计划。引人注目的是,一些孩子的父母不问青红皂白,就坦率地“接受”了孩子被盗的金银首饰和其他赃物。那些犯罪孩子的家长,有的只是一味的责怪孩子,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犯的一点点错误,都可能造成孩子的犯罪。还有的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就“收”了孩子给的赃物。儿童犯罪的数额越来越大。我们小学生现在最缺的就是法律知识。如果我们知道法律知识,我们可能不会犯罪,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儿童可能会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就像给你丰富多彩的生活增加了一抹黑色。
法律在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有的同学可能会觉得“只是违反了学校纪律,没问题,以后我也不会犯法。”请赶快放弃这个想法。因为现在放松一点很可能是个大错误。作为学生,我们总要离开校园,来到这个社会打拼。才能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所以要从小培养自己的法律知识,防止孩子犯罪。但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来自家庭例外或者家庭暴力。
总之,我们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能被别人取代。那么,从现在开始,让法律陪伴我们成长吧!
自己写的,LZ仅供参考!
被申请人:萧艾15-三级
说到法律,人们总觉得神秘、威严、崇高。事实上,法律和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人们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规范,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了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我们目睹了中国法律制度在过去20年的迅速发展。300多部法律相继颁布,“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多刺激啊!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可能有人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我认为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众所周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在当今经济社会,人们的道德意识在不断淡化,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这迫使我们诉诸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繁华的国际大都市纽约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统计显示,每五分钟就有一起抢劫案。然而,在我国的学生中也存在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比如向同学勒索钱财,参与抢劫,甚至团伙犯罪。据悉,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文某因持塑料枪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近年来,青少年团伙犯罪现象也呈上升趋势。一般是18岁以下的学生加入帮派犯罪。公安机关的一项统计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未成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特别可怕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的孩子,居然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会永远威胁我们稳定的生活。但是,我们要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疏漏,一些人为了金钱和“利”字,背离职业道德和良知,钻法律的空子。但我还是想说,我们的法律是在不断改进和完善的。我们要坚信法律的正义,学会捍卫法律!
作为中学生,我们经常讲遵纪守法,可见遵纪守法是基础。千万不能忽视纪律的作用,大家都明白“以小见大”的道理。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尽快打消这种想法!“勿以善小而为之,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的一点放松,很可能会导致以后的大错。为什么要等到法律制裁才后悔呢?所以,我们现在只能从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走出校园,融入社会,才能真正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是我们生活中保护权利的武器,也是规范我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国同行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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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我同在。
桃城区邓庄中学金勇
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的、我们的法律程序中来。
你扎起凌乱的长发,穿上了裘皮大衣;结一绳以记,以铭文记,铸一鼎。最终出现世袭的退位替代,出现高低之别,赢得“礼仪之邦”的大国赞誉。但“‘太阳’的诅咒,酒池肉林的仇恨,篝火里的儿戏”,国家的豪宅是倾斜的。“盗钩者盗国,盗国者为诸侯。”各地诸侯通过新法强国,秦升商鞅裂,吴兴李悝亡。
“劳动者吃人,努力者吃人。”始皇帝治国,帝制在中国建立。“焚书坑儒”,统一钱币经济,统一文字文化,统一皇权,开启了文明古国几千年的封建征程,难以摆脱人治大于法治的绳索。江山代改,人才辈出。当这座城市面临摧毁它的巨大压力时,南唐的已故统治者没有尽力改革和振兴国家。他跪拜佛寺,来到部队。他醉于诗画,败于敌兵,终失寄好河山。宋太祖赢得了大宋的统一,但却很难摆脱他的执念和旧病。法的设立是为高主服务的,广大人民群众也难逃沉重的压力。君主开明,群臣鼓励,王安石受命于危难。为了振兴国力,他想破而立,不惜用自己的身体去对抗旧法。张的“一鞭法”是否适用于和百姓,众说纷纭。精妙的思想,无数的英雄,只能改变经济而不能改变政治,政权不变,经济的改变就像昙花一现,香消玉殒。法制改革不是根本,很难种出新芽。
在盲目和固执中,枪炮声响彻我的耳朵,强盗破门而入抢走财宝,盗贼瓜分土地,在痛苦的呻吟声中,主人醒了。戊戌变法学习西方,改变旧习,但一触及旧统治者的利益,法治又被人治了。“戊戌变法”成为“戊戌变法”的代名词。民国之初,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然而,为了新法的建立,孙逸仙冒着生命危险走出广州与军阀作战,中华民国终于屹立不倒。“民族、民权、民生”,孙先生倾其所有,致力于在旧制度之外建立新法,至死不渝。随着孙先生的去世,新法被“蒋氏”政权所抛弃,人民陷入贫困。虽然制定了法律,但是没有用。
黑夜会过去,黎明会到来。春雷一响,浩浩荡荡的大军跃起,泱泱大国屹立东方。毛主席挥臂高呼,中国人民和国家成立了,法制走上了正轨。当人大代表走进大厅,当新宪法诞生的时候,我们的心里充满了泪水,我们不再沉迷,不再充血。民权顺应民意,欣欣向荣,萌芽发展,法治社会逐步建立。凡事必削尖,香自寒来。十年浩劫,法被践踏,人被镇压,从高官到王人人都被乌云笼罩,佑法进程几乎停滞。毕竟,伟大的中国人民已经拨开乌云看到光明的未来,人们的思想在新的生活中进进出出。在邓小平书记的领导下,十一届三中全会颁布了一部利国利民的新法。每个人都欢呼雀跃。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日新月异。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定了新社会有法可依。胡锦涛部长带领我们创造未来的新世纪。和谐社会,法制社会,人人皆大欢喜。遥望蓝天,从孩子的耷拉到头发的老去,《未成年人保护法》让孩子健康成长;《老年人保护条例》,社会保障制度让老年人安心;经济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举法允许你行使你的政治权利;兵役法保国利民,消费者权益法让你安心度过一生。走在街上,在花园里游泳,我们无时无刻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的法制历经几千年,是法制社会的人心所向。我亲爱的祖国,你的春天花开了;法制社会让你四季如春。
受访者:222.218.12。* 2009-10-29 18: 44.
法律伴随着我成长。
说到法律,人们总觉得神秘、威严、崇高。事实上,法律和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人们的行为。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规范,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因为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我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关注法律,那时候还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孩子。但不知何故,看到里面的法律故事,我忍不住关注了当时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法”这个词。那时候我们孩子最喜欢的是少儿频道的动画片,而我是个例外,我就是喜欢央视的法制节目——《法制报道》。我几乎每天都看这个节目,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步。每天中午,节目刚开始,我一手端着饭碗,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生怕错过每一个镜头。就这样,时光飞逝。转眼间,法律已经陪我走过了四个季节。此时,我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但看法制报道仍然是我的日常,是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近年来法律事故的频发,老师对我们的法制教育逐渐增多,中学生不得不关注和重视法律。看《法制报道》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祖国法制社会十年来的变化,还可以增长我们的法律知识。看了这么多年法制报道,我也应该是忠实观众了。有许多法律故事我记忆犹新,其中有两个我记忆深刻:
一个女孩,父母离婚后,跟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父亲和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把女孩的胳膊弄残了,继母因此被判刑。这一法律事件引起了我们的深思。虽然是小事,但是女生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就是因为后妈不懂法,不知道打孩子也是违法的,才发生了这件事。这件事启示我们,不学法律很容易违法。我曾经在《法制报道》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惨烈的场景:广西田东县一名司机开着一辆大货车行驶到323国道上,将一名正在过马路的6岁男童碾压致死。一名6岁的儿童因此被杀害。这起交通事故仅仅是因为这个男孩违反了交通规则,过了马路。交通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不要跳过防护设施”,但人们总是这样想:我没想法,绝对不会出事。另外,它会节省我几个步骤。正是因为这种侥幸心理,他们失去了生命。人生最珍贵的东西——生命,多走几步不是更好吗?走捷径害死人的事故数不胜数。这难道不能唤醒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吗?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法治社会,有各种各样的宪法,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保护法》、《劳动法》。已经陆续出台了,现在我们普通人应该更了解法律了。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可能有人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我认为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众所周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
作为中学生,我们经常讲遵纪守法,可见遵纪守法是基础。我们绝不能忽视纪律的作用。所以现在我们要从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做未来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