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中鼠疫疫情的分级响应

发生人间或者动物人间鼠疫疫情时,疫情发生地的县、市(地)、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鼠疫疫情发展趋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反应级别,有效控制鼠疫疫情和减轻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1特别重大鼠疫疫情应急响应(ⅰ级)

5.1.1特别重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由国务院牵头。卫生部接到特别重大鼠疫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专家进行疫情调查和确认,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国务院提出成立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的建议。根据卫生部的建议和鼠疫疫情处理的需要,国务院决定是否成立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成立后按职责开展工作。

5.1.2协调指导疫区防控工作,负责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向国务院报告,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

5.1.3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临时鼠疫应急处理机构,负责部门间协调和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工作。

5.1.4疫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5.2重大鼠疫疫情应急响应(ⅱ级)

5.2.1重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由疫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疫情处理的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成立地方鼠疫应急指挥部,迅速掌握和控制疫情,确定应急工作内容并组织实施;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疫情变化和工作进展,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时通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和国境卫生检疫机关。

5.2.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迅速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传染源和病例,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建议,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通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2.3卫生部负责协调和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派出专家,组织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并上报国务院,及时抄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疫情变化和工作进展,建议国务院召集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疫区控制情况,研究后续应急对策。

5.2.4国务院根据疫情和疫区省级人民政府的请求,确定对疫区紧急支援的任务和时限。

5.3重大鼠疫疫情应急响应(ⅲ级)

5.3.1较大鼠疫疫情的应急处理由疫情发生地的地(州)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根据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疫情处理的需要,成立鼠疫应急指挥部,掌握和分析疫情,确定应急处理的任务并组织实施,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疫情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

5.3.2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传染源和发病情况,判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并提出应急建议,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3.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疫情控制,派出专家协助开展防控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建议。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和市(地)级人民政府的请求,确定对疫区紧急支援的任务和时限。

5.3.4卫生部应根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5.4一般鼠疫疫情应急响应(ⅳ级)

5.4.1鼠疫疫情一般应急处理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根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疫情处理的需要,县级人民政府成立鼠疫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紧急措施救治鼠疫病人,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做好疫区生产生活安排,确保疫情控制顺利进行。

5.4.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判断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通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同时向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也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直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5.4.3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疫区控制,协助分析流行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市(地)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请求,确定对疫区紧急支援的任务和时限。

5.4.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市(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5.5ⅳ级预警(即动物间发生鼠疫)后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5.5.1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疫区处理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了解情况,掌握疫情,确定疫情严重程度,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同时迅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直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5.5.2市(地)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和指导疫区控制,分析疫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市(地)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疫情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对疫区做出应急响应。

5.5.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市(地)级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支持。

5.6邻近地区的应急响应

鼠疫疫情发生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毗邻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和采取的措施。

在毗邻鼠疫疫区的地区,要根据疫情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积极分析本地区受影响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与鼠疫疫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组织准备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加强鼠疫监测和报告;开展鼠疫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联防联控,并提供技术和物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