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15初中有哪些政策?

成都2014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办法

第一,录取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以下简称初中入学)工作主要由区(市)县政府负责,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014年,我市初中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就近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发[2065 438+04]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就近入学要求,结合《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就近入学实施意见的通知》(成蛟发[2011]4号)规定,小学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区(市)参加划片或随机派位入学。

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升入初中是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成蛟发[2014]2号)规定,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规定提交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持《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通知书》回原小学就读。居住地没变的,上小学的学生上学;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由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此外,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的此类学生也可报艺术体育特长生。

二、学位计划

各区(市)县要根据小学毕业生人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都有初中学位,不得擅自停学初中或降低初中学位。如果他们要暂停初中学业或降低学位,必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调查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的分布、规模、分布和数量,科学安排初中学位,严格学位管理,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制定初中招生计划和划片分配方案,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和市招办备案。小升初划片是“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其优质初中被纳入“多校划片”范围。优质初中“多校划片”范围的确定,既要体现优质教育资源享受的公平性,又要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将划片范围扩大到整个行政区域。区域划定后,应及时公布。

三、毕业信息收集

小升初的基本信息都是在网上收集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必须在4月14日至4月25日期间,登录小升初网络申请服务平台(网址:xsc.cdzk.net),注册小升初网络申请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验证和修改。

所有在成都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都需要在网上收集信息。户籍与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小学提供相关材料,由小学按照学生实际居住的区(市)县进行材料采集和统一转送,由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按照户籍所在地小升初政策进行入学。

在外地就读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2014年将回成都市就读初中的,应于4月14日至4月25日持户口本和学校登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采集信息。

户籍不在成都,在成都市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需要在成都市就读初中的,不参加4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考试结束后,信息采集相关事宜由居住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便于管理,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制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8位,前5位为各区(市)县小学代码(小学代码前两位代表各区(市)县代码,如锦江区天涯石小学代码为01402),第6、7、8位为学生序号(001-999)。

四、中心城市度的确定

2014年中心城区小升初学位认定分四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学位认定的学生不能参加后续批次的学位认定。

第一批:艺术体育特长生。凡符合条件的在中心城区注册并在中心城区就读的成都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报名,学校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职业素质测试后确定学位。

第二批: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网上招生,学生自愿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学校自主招生确定学位。

第三批:女子实验学校(成都十一中)、科技学校(树德实验中学东区、成都双清中学)和外国语学校(四川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成都石狮锦城外国语学校、成都双语实验学校)、石狮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凡符合条件的在中心城区登记并在中心城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报名。具有成都市郊区(市)县常住户口,在成都市郊区(市)县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市招办办理学位认定手续的除外),可报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第三批,所有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随机派位。符合条件的招生人数不超过学位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招生。6月下旬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批:划片或划片随机分配到学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实行“四统一”的管理办法,即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方式、统一工作程序。

各学校不得提前和违规招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各批次学校学位确定后,学生家长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在初中办理报名手续(第四批学校学位全部确定后,学生家长应在7月22日前办理报名手续)。

郊区(市)县初中学位的确定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五、做好政策宣传,大力推行阳光招生。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小升初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小升初政策,保障家长知情权,增加工作透明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政策和操作的公开透明。

为推进成都市教育信息化,规范管理,成都市初中将于2014通过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办理。学生和家长在网上办理相关业务,了解政策信息和日程安排。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培训和引导,做好学生和家长服务工作,确保初中顺利有序发展。

六、严格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初中工作,按照成蛟发[2014]5号和成蛟发[2011]4号要求,做好各初中的办学条件、划定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录取结果、工作协商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相关政策。2014起,新入学择校的初中学生,毕业时不享受省级二类及以上示范普通高中的升学政策。

对于户籍不在小学所在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由小学所在区(市)县完整、准确地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此类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对未告知或未严格执行的,由学生就读小学所在区(市)县承担相应责任。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2014小升初工作顺利完成。

201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需要出示并提交证明材料,与2014不同。

2015所需材料包括:持有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暂住证;持证人及其同一户籍子女的户口簿原件;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用人单位在中心城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与本区(市)、县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证人在本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相关纳税或免税证明);截至当年5月31日,在本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如2014,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暂住证持有人还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2015年成都市暂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须在2014年5月31日前在成都缴纳社会保险,截止5月315日在成都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已达12,

2015年拟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其监护人须于2014年5月31日前在成都缴纳社会保险,且截至2015年5月365438日已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