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小学入学政策

(一)坚持就近入学考试。

按照“划片入学,学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十五”期间教育布局调整情况,综合考虑和平区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小学科学划定服务区域范围,确保免试入学义务教育政策有效实施。

(二)巩固“双减”工作成效。

坚持把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作业管理质量,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作为“双减”工作的治本之策。坚持“五育”并举,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因材施教,科学做好老幼衔接,认真实施小学新生入职教育,严格落实“零起点”教学要求。

(三)公办和民办招生。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晋教政[2065 438+0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对于招生规模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生源。

(四)确保特殊群体入学。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就读公办小学。对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