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体育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六年级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如下:

1.跑步:通常包括5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评分标准通常基于时间或距离,如在规定时间内跑完的距离或达到一定速度所需的时间。

2.跳远:跳远评分标准通常以距离为标准,如规定跳数内达到的平均距离或最大距离。

3.引体向上:评分标准通常以次数为标准,比如规定时间内完成引体向上的次数。

4.仰卧起坐:评分标准通常以次数为标准,比如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仰卧起坐次数。

5.肺活量:肺活量的评分标准通常以毫升为单位,比如在规定时间内尝试吸气后慢慢呼出的最大空气量。

6.坐姿身体的前屈度:评分标准通常以厘米为单位,比如坐姿状态下身体向前弯曲时指尖能达到的距离。

7.一分钟跳绳:评分标准通常以二级为准,比如一分钟完成跳绳的次数。

等级评估

优秀: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

好:总分80-89就是好。

及格:总分60-79。

不及格:总分在60分以下。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

1.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并记录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上。特殊学制学校在填写注册卡时可根据规定和需要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照其毕业学年总成绩的50%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的50%之和评定。

2.考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学生可参加评优评奖;只有取得优异成绩的人才能获得体育奖励学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本学年允许补考一次。如补考仍不合格,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未达到50分者,按毕业或退学处理。

3.学生因患病或者残疾,可以向学校提出暂停或者免除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国家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部门批准,可以暂缓或免于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国家标准》,填写《免于执行《学生体质健康国家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

确属丧失运动能力且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奖。毕业时,学生体质健康国家标准成绩需要标注免试。

4.各学校每年开展覆盖全校各年级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