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不允许有哪十条规定?
一是作业量要设置合理,不允许超额或减少布置作业。学生的作业要按年级和班级来协调。小学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其他年级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的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科目,周一至周五不允许写作业。
二是要科学设计作业,按照“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设计每一节课的作业,体现层次性。不允许统一选择全试卷或全教辅作为作业,不允许家长或家长变相打印作业。
第三,要明确分类作业的目的。日常作业要注重针对性,周作业要注重全面性。没有目的的作业是不允许的。
第四,要为全体学生设计巩固性作业,也要设计选择性拓展性、弱势性的个性化作业,不允许一刀切地布置作业。
第五,对操作流程、书写等要有规范的要求。,并根据要求进行具体有效的作业批改和指导。不允许只强调“量”而忽视“质”,不允许只安排不修正,或者搞应付修正。
第六,对作业进行分类批改,既包括整批批改,也包括选择性批改,但选择性批改要覆盖一定时期内的所有学生,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不允许只有学生自评或互评,不允许让家长代读作业。
七是要加强作业的日常监管,提高已完成作业的质量。在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间的基础上,优化作业设计,创新作业形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禁止布置惩罚性作业。
第八,综合实用(包括手工、手抄报、字画、调研报告等。)作业或作品要任务驱动,在学校学期课程规划或课题准备中整体设计,不允许随意设计,增加学生负担。
第九,综合实践作业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所学课程的要求,能由学生独立完成。作品尽量在课堂上,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当前课堂无法完成的作品,在学校的碎片时间或者下节课完成。周一至周五,学生不得带回家完成实践作业。周末需要完成的,允许他们每周最多安排1项,不超过1小时,不允许家长代替做。
第十,综合实践作业应该在一个涵盖所有的过程中进行评估。学生应该独立完成,不允许家长或其他人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