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小学借读需要什么条件?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局关于公布2012市区借读小学的通知

粤交[2065 438+02]57号

市区小学:根据《绍兴市越城教育局关于2012学年市区公办普通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2012]55号)精神,为妥善解决符合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问题,促进市区小学平稳有序招生, 现将市区接收今年借读学生的13所小学(校区)公告如下:培新小学快阁苑小学汀山小学北海小学教育集团龙州校区兴文小学元培小学张成小学王华小学行知小学庶人小学南校区秀水小学河池苑小学稷山小学附:1。 市区小学借读的申请人和材料。2.城市小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申请对象及材料2012年6月15日附件1:申请对象及材料1。申请对象和材料1。适龄儿童在越城区七个乡镇登记。其父母(监护人)在城镇工作并实际居住的,需提交户口簿、父母标准化劳动合同、父母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等。2.适龄儿童户籍在越城区七个镇村,父母(监护人)在市区创业并实际居住。如果在市区贷款,需要提交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父母基本养老保险等原件及复印件。3.适龄儿童户籍在市区外,父母(监护人)在市区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他们需要提交户口本和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4.外国人适龄子女需提交护照、工作单位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5.父母长期在国外工作,需要亲属照顾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父母在地质勘探、边防部队工作,需要亲属照顾的适龄儿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相关事宜1。时间安排:8月7日:塔山街道、邙山街道、北海街道借读学生报名。8月8日:福山街道、城南街道、稷山街道、迪荡街道借读生报名。2.地点:市区王华小学。附件2:城市小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申请人及材料1。“入学绿卡”申请人的条件是1。户籍不在越城区七镇七街,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当地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当地从事经营并取得工商执照,取得居住证或暂住证并居住满1年以上;3 .父母持有当年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符合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期限;5.身体健康、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自愿入读城镇公办小学的流动人口子女。二、“入学绿卡”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提供)1。入学对象原籍户籍证明(须含身份证号);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公安部门出具)及居住证明(社区或村出具);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镇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 .父母当年年审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入学学生的健康证明(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6。注册学生的预防接种证。7.非一年级新生还需要原学校的学籍材料(如志愿教育卡、学籍卡、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三。办理相关事宜1。时间安排:7月7日:福山街、塔山街办理对象登记。7月8日:在城南街道和北海街道办理对象登记。7月9日:吉山街、迪荡街、蟒山街办理对象登记。2.地点:市区王华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