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孩子在海淀区上学有什么要求?

二、录取方式

(1)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海淀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含按政策视同本市户籍居民的儿童),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家庭居住地信息和住房证明,向监护人进行登记。对有特殊教育需求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向学校说明情况(提供规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残疾人证),以便学校提供适合其成长的优质教育环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注册入学,可由中心学区安排入学。

(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文件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04〕50号)办理。

(3)其他适龄儿童来京借读,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学生管理的通知》(京教监〔2002〕36号)办理。

(四)申请就读寄宿制学校的适龄儿童,须向学校出示2008年4月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体检的体检证明(含肝功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