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外国语实验小学入学要求
如下。
(1)4月20日至27日,各小学指导并督促所有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学校按要求核实市内外注册毕业生信息,并按市局要求将证明照片上传至“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2)小学毕业生在市外读小学,回温江区读初中(简称“回城”)的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27日前到温江区教育局普教科,携带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原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监护人结婚材料(结婚证或离婚协议书);财产证明材料,登记程序,信息收集。
(3)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申请人须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流动儿童教育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4)烈士、公安英烈、因公牺牲公安干警、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子女、居住在温江区的港澳台人员、外来适龄青少年,申请人须于4月27日前将信息报送区教育局进行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