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老师在教室里扇学生头发。这样的人配当老师吗?

有网友反映,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有老师在教室里掌掴学生头发。视频中,4名学生站在讲台一角,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被老师殴打。伽师纪检监察发出通报。县教育局和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当地将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纪律规则(试行)》。《纪律条令》明确了教育中可以对学生进行纪律处分的六种情形: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扰乱课堂秩序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吸烟、饮酒或行为不端违反学生守则;实施有害于自己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打骂同学、老师,欺负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及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对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教师可以当场采取点名批评、责令道歉、口头或书面检讨、一节课时间内罚站、课后再教等惩戒措施。违纪情节严重的,学校将采取专人管教、承担校内公益任务、限制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等措施。高年级中小学生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也可以给予停课不超过一周的处分。同时,细则明确规定,以殴打、刺伤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以及在教育和惩罚过程中禁止通过故意隔离间接伤害身心的变相体罚,不得以侮辱或者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等等。

教育是家长、社会、学校、老师的责任。家长和社会需要意识到,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不能因为学生被罚了一点点就批评学校和老师。学生违规违纪,老师不敢管。他们不仅不能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甚至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同时,他们也可能破坏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其他学生的权益。与此同时,一些教师错误地将体罚视为教育惩罚,以暴力和极端的方式对待学生,给学生带来了严重的身心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