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半年广东肇庆四会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四会市实际,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鉴定范围
(1)具有四会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和失业人员);
(2)持有四会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四会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有效期为五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驻四会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
上述人员在2065438年5月31日前(录取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录取时间为准)符合录取条件,且为学前师范学校全日制师范生、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学硕士(博士)的,可直接认定为所学专业和学习期间对应的教师。其他人员报考教师资格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报考的“教学科目”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鉴定条件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四会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学生)报名;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其居住地或者教师资格考试举办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驻四会部队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以在部队驻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肇庆高新区的申请人可向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道德状况
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
1.申请幼儿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3)身体状况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2013修订)》(粤汉[2065 438+03]1号),请申请人携带本人体检表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四会新中医院(长江明珠旁)体检合格。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中的二级以上。申请人在非户口所在地、居住证、毕业学校、工作单位取得的普通话证书,应当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鉴定的时间和条件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6月22日至7月31。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6月22日至7月6日)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户(请点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门户”进行注册)。身份证号是个人账户。一旦注册,就不能修改。请认真填写教师资格的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地点: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室(2)
2.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6月28日至7月10的工作日,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30。
3.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曾老师,0758-3112922。
四。现场审查和提交材料
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一)身份证明
1.四会市户籍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申请四会市居住证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四会市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报名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四会部队的现役军人和武警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已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不需要学历证书原件。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无法核实学历信息的,应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证明材料原件。
3.境外学历持有人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明原件。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已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如不能通过验证,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非户籍地、居住证、毕业学校、工作地取得普通话证书的申请人,须签署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予以确认。
(4)师范生成绩单
师范生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未显示学业成绩或考生无法辨别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提交体检结果。自行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3修订)》(粤汉[2013]第1号)。现场确认前请到指定的四会新中医院(长江明珠旁)体检。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大陆申请人不需要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公安机关核实。
2.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并提交至现场确认点。各认定机构当天盖章,扫描后发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zq2829904@163.com),市局将发函至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确认。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背景与报名表、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温馨提示:下载四会市申请教师资格证材料表,按表中所列顺序夹好材料。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申请人收到四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发送的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手机信息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申请表由申请人向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提交,纳入本人人事档案,风险自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亲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注册,违反规定影响其申请教师资格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核验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申请人只有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才能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时提交的照片一致。如果照片不合格,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信息,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请拨打020-37628372。
7.表格下载请见附件:四会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函模板(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函模板(澳门)、普通话水平证书承诺书、教师资格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照片粘贴表。
附件:
1.无犯罪记录证明信函模板(香港)
2.无犯罪记录证明信函模板(澳门)
3 .四会市申请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证书承诺书
5.教师资格证带照片粘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