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教育信息网“小一申请表”的表格在哪里?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须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的子女;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号文件”)要求,并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
3.享受优惠政策者的子女。
二、学位申请方法
1.按地点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地点招生,学生按地点申请公办学位。申请学位可以填四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须提供该校招生地区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其余由家长在全区范围内自愿选择。非深户籍的申请人,至少要有一所或多所民办学校填报志愿。各校招生地点及电话可在本指南“通知公告”栏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
2.在线预测姓名。家长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在“家长服务通道”一栏点击“小一报名”,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进入,填写相关信息,填写选择就读学校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3.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家长应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应受理申请,家长应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虚假;
(2)我市非义务教育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与网上预报名所报信息不一致;
(4)申请学位住房材料地址不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批次范围内(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批次为龙岗区);
(五)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
三、申请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
●孩子的出生证明;
●户口本;
●房屋证明材料。也就是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或者购房租房合同。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出生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深圳市居住证;
●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提供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保证明,或本市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案计划生育信息。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应当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未申报和录入计划生育信息的,将无法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可咨询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在申请学位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提示:
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原件由学校核对,申请表核对无误。属于祖屋、军宅、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专用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核对并留存备查。
第2页: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第3页:录取方式,生源分流,积分方式。
第四页:关于实行学位申请室制度的试点学校。
第5页:电话号码和网站。
第6页:学位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小学招生地点及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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