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一中小学入学条件20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招收本县(市、区)年满六周岁(317年8月前出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外地户籍学生。初中招收具有本县(市、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政策规定的外地户籍学生。
已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县(市、区)要统筹做好本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外籍和港澳台学生的教育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做好日常监管。
县(市、区)要以“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变化为重点,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域创建、县级以上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三年攻坚、城乡教育紧密化建设,努力办好群众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严格落实初始年级不超过55人(含55人)的学校和现有大班额、大学校禁止接收转学生的规定,确保辖区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逐年下降。要按照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要求,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大班额”,加快解决“学校规模大”问题,促进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早日全面达标。
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安康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按照“一校一院一命一人一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机制,加强学籍数据保密管理。
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重点加强初中开学时学生学籍更新和变更的审核管理,坚决防止利用转学变相择校,杜绝学生无序流动。坚决禁止任何学校挂靠学籍或违规接收借读学生,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到校“四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