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留级需要三种证明。
小学复读需要家长申请复读,因病需要休学的还需提供医院证明和医疗发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级。如果复读一节课,只有特殊情况下无法上学和退学,课程延期也有可能复读。
《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文件规定,现重申如下:
(一)小学六年级不得复读。
(二)实验小学、八丘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复读,三、四、五年级按各年级学生人数计算,复读率控制在百分之一以内;乡镇及以下小学,根据各年级学生人数,一年级适龄学生不得留级,二、三、四、五年级不得超过百分之一。
(3)学生留级失败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报县体育教育单位审批登记。
(四)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一个月以上,需要休学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医疗发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报县教体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