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上小学的资格

法律分析: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工作满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

3.在当地有稳定住所。

4.符合当地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所需证件:

(1)子女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的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者: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承租人: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证;

(5)合法就业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式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社会保障卡;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6)出生证明;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儿童早期发展评估手册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住宅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