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想转到华阳实验小学,怎么处理?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籍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者,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学生报到证等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后,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2.从其他市(县、区)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须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学手续。普教科根据其实际情况将其转到相关学校或镇(街道)教育办,由镇(街道)教育办转到相关学校。3.小学、初中学生转学到本市其他县市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转学证明【镇(街道)学校由镇(街道)教育办签署意见】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转出。4、市内各镇(街道)之间的小学生转学,由转学学校出具证明,报教育办审批,经转学镇(街道)教育办同意后,安排到镇(街道)相关学校就读。市属小学生转学应报市教育局审批。市内各镇(街道)之间的初中学生转学,由转学学校出具转学证明,经镇(街道)教育办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转入相关学校。5、镇(街道)一般不允许转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转学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办公室批准。6.转学回执要在学生转学后开具,送到转学学校,再由转学学校提供学籍档案。7、应届毕业生一般不转学。休学期间学生不得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