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贵州毕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一、鉴定对象和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我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一)在毕节市注册的社会工作者,可以在其注册地申请认定;持有毕节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有有效期为五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台湾省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的人员,可在考试举办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或在研究生院就读的毕业生,可在其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学校申请认定,非毕业生以社会人员身份在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在毕节市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装警察可向军队驻地管辖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表彰。

二、认可机构和权限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后确定,统一报市教育局组织认定。

原金海湖新区教师资格由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负责。贵州工程技术学院初审后将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上报市教育局教师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材料在毕节职教城初审后上报七星关区教育局教师工作单位,其他县(市、区)申请者材料上报当地教育局。

三、鉴定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当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道德状况

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

1.申请幼儿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师范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有师范类大学或者其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家教育序列学历(含自考、业余大学、夜大、成人大学含全日制>;、网校函授>等。)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港澳台教育和国外同等学历教育。

(三)通过国家考试的条件

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所报考的“教学科目”必须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人为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师范生、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学硕士(博士),2014 1之前入学(不含2014 1)。

2022届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不需要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取得《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科目”和学习年限应当与其证书一致。

(4)身体状况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度的通知》(QJH[2021]62号)的要求,申请人可以选择在证明事项告知单上签字,而不是在医学证明上签字。确需进行体检的,需在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结论必须合格。

(5)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中的二级以上。

(6)无犯罪记录证明。

居民不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有关部门出具。港澳地区申请人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附件1),由申请人填写并提交至现场确认点。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填制盖章后,通知申请人领取,然后由申请人携带该信函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察部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地区警务部门核查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由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报核查结果。在台湾省,申请人到台湾省有关部门开具无犯罪证明,开具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可的认可机构。

四。识别过程和时间

(1)网上申报

根据省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我市202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三个时间段,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网报: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网报: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2022年9月19-10月10日8:00(2022年6月10-6月7日除外)。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上半年第一批“现场确认”:5月9日-20日;

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7月4日-15;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65438+10月65438+7月-28日。

认可机构现场确认地点、联系方式、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选择的认可机构(详见附件)。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识别

(1)具有毕节市户籍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或集体户口登记卡;持有毕节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且在有效期内的原件。

(3)驻毕节市的现役军人或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地点的,提供所属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件上应明确注明申请人服役地点)。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有港澳台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通过系统验证的申请人学历证书可不提交。

建议无法核实学历信息的申请人,提前在Xuexin.com(网址:/xlrz/rhsq_index.jsp)进行认证。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级及以上)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时已通过系统验证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说明:申请人如对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官方账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贵州_edu)、毕节教育云网站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市教育局教师科电话0857-88229479。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各县(市、区)认可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申请人应及时查看,以免错过认证。

各认证机构的联系电话:

毕节教育局?08578229479

七星关区教育科技局?08578302765

大方县教育科技局?08575252841

黔西教育科技局?08574246002

金沙县教育科技局?08577228667

织金县教育科技局?08572194045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08573536721

威宁县教育科技局?08576222996

赫章县教育科技局?08572270627

百里杜鹃管理区教育局?08574631148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08578330294

附件1:信。文件

附件2:贵州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文件

附件3: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幼儿园)体检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