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让我们做一份关于青少年法律知识的电脑报纸。我该怎么办?谢谢大家想要的,以及如何做好!
第一,吸引眼球的话题和作者
1.青少年对法律的理解:
1985以来,是全国普法教育开展以来的第四个“五年”普法期。在全民普法时期,我国一直贯彻“从娃娃抓起”的战略思想,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把青少年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应该看到,青少年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举世公认的。目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率已经提高到一定阶段,大多数青少年知道如何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同时,青少年法制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不少同志还存在认识误区,极大地制约了普法效果。在此,笔者就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五大误区进行分析。
其中一个误区是认为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是预防青少年犯罪。
倡导法制教育的背景首先在于当时青少年法律意识薄弱,导致青少年犯罪增多。法制教育对于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法制教育不仅仅是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也不仅仅是那些“双困生”需要法制教育。其实,防控青少年犯罪只是最基本的要求,法制教育还有更深刻的意义,那就是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国家是法治国家。青少年要想成为合格的公民,就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否则,就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因为在任何社会里,违法犯罪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如果普法的意义仅仅是为了预防违法犯罪,那一定只是人们关心和重视的一部分。法制社会的发展需要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还应该从现代人适应现代社会需要,依法治国这一更广阔的背景中去探究其意义。
法制教育应明确青少年的法律地位,树立他们的法律意识。最重要最核心的是通过法制教育培养他们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1)宪法意识是法律意识的核心,因为宪法规定了国家各方面的综合性、根本性问题,体现了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是中国法律的灵魂。因此,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首要的是让他们从小就维护宪法的尊严,坚定不移地坚持宪法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同各种违宪行为作斗争。(2)了解和掌握权利义务的相关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具有良好法律意识的青少年要正确合法地利用好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政治民主权、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劳动权、休息权、婚姻家庭权等。,法律有明确规定。一旦权利受到侵犯,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不要用“摆平”的方法来解决。法律是公正的,青少年可以用它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当然,每个青少年在广泛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充分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可以不行使,义务可以不履行。法律是绝对不允许要求行使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那些不履行义务的人和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关心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不仅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够同各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树立献身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精神和勇气。这也体现了青少年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法治社会的希望。
第二个误区是通过一两次法律讲座来解决突出的问题。
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有一个具体的操作问题。现在很多学校虽然开展了法制教育,也能讲出一些成绩,但是并没有真正下功夫去抓,或者说没有抓住重点。大部分学校还是希望出现问题后,进行一两次法制教育讲座。解决问题,法制教育的效果可想而知。
事实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知识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学校是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大学、中学、小学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程,或者在相关课程中增设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要注意形成专门课程,渗透到各种课程中,与学校活动相结合,通过日常的学习、生活、思想、行为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从现在起,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要重视法制教育教师的培训和考核,形成高质量的法制教育教材、大纲和教学辅导材料,有配套的第二课堂和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严格的检查评估,科学地评价学校的法制教育。
第三个误区是以知识教育来规划、实施和评价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教育。
从学校法制教育现状分析,很多学校非常重视法律知识的课堂学习,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普法效果的主要指标,客观上使普法教育陷入了单纯追求分数的误区。今天的罪犯与过去的不同。他们很多人都学过法律,对相关条款非常熟悉,甚至能背出来。为什么他们也会犯罪?因为法律教育虽然包括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但是法律教育不能局限于法律知识考核的结果。了解和熟悉法律知识并不意味着具有法律意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记忆力很好。他们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熟悉甚至背诵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并能在法律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但是,这种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只是对法律的一种认识和感性认识。青少年面临着复杂的社会生活。仅仅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不足以满足当今社会的现实需求,更不适应未来法制社会的长远要求。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透过法律这面镜子看清社会上的各种现象,在复杂的社会现象中辨别是非;通过法律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做一个守法公民;通过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非法侵权行为。因此,无论是法律教育工作者还是青少年自身,都应该重视青少年法律知识内化和提升为法律意识的过程。这既是对学校法制教育的更高要求,也是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必然趋势。
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时,要使教育形式丰富多彩、生动活泼,使法制教育体现新颖性、直观性、参与性和系统性,并从中树立应有的法律意识。这里要求的新奇,是要有新意,要让年轻人耳目一新,感兴趣,自觉受教育;直觉是指善于用实例证明抽象的法律知识和概念,形成法律概念和意识;参与,即通过模拟审判、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舞台剧等活动,促使受教育者自我思考、分析、判断和教育,收到教育的实际效果;系统化是指根据不同的对象和要求,循序渐进地讲授法学教育的内容。青少年在自己策划、实施、评估法制教育的收获时,一定要摆脱分数的束缚,以实际效果为标准,这样学法的意义就更大了。
第四个误区,宣传教育往往强调事后依法追究。
法律的一大特点是强制性,任何人、任何事违反法律都难以逃脱法律的严惩。鉴于社会上针对青少年的案件增多,社会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依靠法律这一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人和事进行了有效的查处,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法学教育往往热衷于用现实社会中的典型案例来扩大宣传效果。虽然有积极作用,但客观上也有很多负面影响。
现在很多青少年普遍知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通过法律途径和程序来维权。但受到外界侵害后,维权“亡羊补牢”,属于事后补救。对于受害青少年来说,这种法制教育有点晚,范围也比较窄。“亡羊补牢”是建立在损失已经造成的前提下的,有时候青少年遭受的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尤其是对于广大青少年来说,满足于侦查法制教育,可能会抹杀大部分青少年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因此,法制教育应着眼于引导青少年的成长方向,规范青少年的日常行为,防止青少年受到外界的非法侵害。要通过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减少青少年受害的机会和可能性,让更多的青少年健康成长。这对广大青少年,尤其是一代独生子女青少年,树立防范意识,规范日常行为,防止不法侵害等前期法制教育更有意义。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不必要的侵权行为是可以通过事前预防完全避免的。当然,如果侵害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或者青少年一旦有违法犯罪行为,还是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个误区是忽视法律操作方法的传授。
虽然很多青少年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由于没有掌握最起码的操作规则,在适用法律时还是会遇到很多具体的困难。法律的具体运用必然需要一定的方式方法,包括法律的具体规定和社会经验的积累。通过掌握运用法律的操作方法,青少年可以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自己的健康成长。可见,法学教育需要知识教育和意识培养,但更需要操作方法的传授。这些法律的实际操作问题,从如何写论文,去哪里投诉,到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寻求法律援助等等,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使用都是非常现实和重要的。
在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时,要高度重视实体法教育,加强程序法教育,因为程序法涉及法律的适用过程,是保证实体法切实实施的运行条件和保障。当然,从广义上讲,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还应增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在维权过程中如何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教育的内容;在预防被害人和犯罪的过程中,如何掌握事前预防、现场运用、事后报案等方法和技巧。由于这类教育内容具有应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特点,而且教育中经常采用案例教育法,因此很受青少年的欢迎,教育的实际效果自然非常明显。
(删除一些没用的)
2.中国两套主要的青少年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seuc /seuc/flfg/wcnrbhf.htm
中国人民教育法和国家义务法
/seuc/flfg/ywjyf.htm
3.青少年犯罪的例子(这个可以随便找)
4.总结(来自感觉)
用我们班这学期用的材料和大纲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