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有哪些手续?

程序如下:

1.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小学联系并办理学位登记;具体时间咨询办理过户手续。

2.转入学校确认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申请转学。

3.转出学校凭转出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出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信息,并将相关转学信息录入电脑。

4.转学到学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信息接收学生,并办理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1,不到一个学期。

2.招生时将其所在的下一批学校转入上一批学校,低学历层次改为高学历层次。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

应该退学:

1,其他无正当理由。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学学校报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入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条件后办理转学手续。需要转户口的,由转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证件复印件送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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