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和私有的区别
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私立学校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主办者不是国家机构;
2.资金来源于非国有财政资金;
3.面向社会办学,就是面向社会招收学生和学员,服务于不特定的群体和公民个人,而不仅仅是招收某个群体、企业、行业、系统和特定群体的人作为学员或学员。
私立学校的组织者主要包括:
1.公民个人、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资金来源方面,有个人自筹资金、个人智力投资(无资金投入)、个人和企业投资、集资或入股、捐赠等。
3.对于一个具体的民办学校来说,资金来源并不完全单一,而是个人、集体和企业资金的混合。同时,非财政资金也不排除国有资产的注入。
私立学校
1.民办学校是指由私人或私人机构投资,经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批准,教育与政府相结合,解决更多以教育公平为重点的问题的学校。
2.民办学校是教育和市场的结合,更多的是解决教育效率的问题。
3.为了适应区域人才的短缺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人才总是趋于短缺,需要教育和培训,于是民办学校应运而生。相对而言,私立学校具有规模较大的公立学校所不具备的优势。
从事基础教育的私立学校可分为两类:
1.就是人们所说的“贵族学校”。由于其学费异常高昂,其服务对象仅限于极少数“大款”,普通工薪阶层根本不敢问津,更别说普通社会居民了。
2.私立学校称为“平民学校”。或在城镇开办,以在城市无固定住所、在城市经商的工人农民子女为主要服务对象;或者办在农村公办小学服务半径之外的偏远地区,叫学校,其实就是教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