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的网址是什么?

乐清市教育局

根据省市县网站管理集约化整合要求,乐清教育网原网站接到乐清市政府办公室通知后永久下线,网站相关内容已移至乐清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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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适龄对象依法入学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按时送其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经典诵读班”、“私塾”代替义务教育。家长、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控制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职责,切实保障100%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或者暂住地的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公办小学、初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升学相关费用。

(三)坚持规范有序分批招生的原则。利用乐清市初中招生报名录取系统,按照“户籍优先”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分阶段考试录取、统筹调剂等方式,规范有序解决部分地区招生不足问题,严格控制班级规模。

(四)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完善招生监督机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招生监督。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时间、招生材料、招生方式、招生结果等信息全部公开。

参考资料:

乐清市人民政府网-乐清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