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学术制度的发展

中国现代教育制度的发展如下:

(1)1902颁布《非阴学制》(未实施)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中国首次颁布了第一部现代学制。学制由时任管理大臣的张百熙起草,主要借鉴日本学制,但只颁布不实施。

(2)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新学制实施之初)

1903年,清政府委派张之洞、荣庆、张百熙对其进行修订,并授予癸卯学制。这种学制主要继承了日本的学制,是中国第一个实行的现代学校制度。修改学制的目的是使条目更细,课程更全,禁令更严;

(1)三五:

第一段,初等教育,分为小学(五年)和高等小学(四年)两个层次;

第二款,中等教育,中专五年;

第三段,高等教育,分为大专(3年大专预科)和大学堂(3-4年)。

②教育宗旨:“忠君、尊孔、尊公、尚武、务实”;

(3)禁止男女同校,轻视女子教育的规定,体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点。

(3)1912 ~ 1913颁布的“弃子轻丑”学术体系。

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修改了旧学制,颁布了“壬子癸丑”学制。这种教育制度明显地反映了资产阶级对教育制度的要求。

(1)明确废除对受教育权的性别和职业限制,并赋予它们平等的法律地位;

(2)第一次规定男女同校,废除读经,丰富自然科学内容,学校改为学堂;

③普通教育缩短了三年,同时在实业教育之外,增加了补习学校。

(4)1922颁布的“任旭学制”(新学制或633学制)

1922年,民间教育团体(全国教育会联合会)联合北洋政府教育部对旧中国学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颁布的学制被称为“任旭学制”。这种学制以美国学制为蓝本,实行“六、三、三、四”制。

这种学制在高中增设职业课程,大中学校课程采用学分制和选修制,兼顾了青少年的不同需求和个性发展,体现了五四以来教育改革的基本方向。由于新学制简洁实用,一直沿用到解放初期。

从清末“废科举兴学堂”到国民党统治结束,历时近半个世纪。随着形势的变化,教育制度也发生了变化。但由于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没有改变,社会制度腐败,生产力发展落后,科学技术发展缓慢,决定了旧中国的教育制度具有鲜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