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和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外国国籍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长期居留许可,研究生应具有温州户籍(以2023年6月8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籍贯,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全国户籍;
(5)硕士生年龄要求0988年65438+65438后出生10月+65438,博士生年龄要求0983年65438+65438后出生10月+0;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现役军人及人员;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3.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或与委托单位解除定向培养协议后,未达到约定非报考期的定向生和委托生;
4.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第11号)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之一的人员;
5.被法律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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