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小学语文朗读
首先,评价应该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阅读水平
《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既是阅读教学的总要求,也是我们阅读评价的标准。
正确是指学生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朗读准确,没有好词,没有加减,没有重复,要逐句停顿朗读,不是指朗读,不是读,不是唱。流利是指要求学生完整地读完句子,不停顿。阅读句子和段落之间的间隔。连贯、自然、中速地阅读。亲情是指朗读时要读出不同的声调,语调适中,轻重缓急,表达要真实自然。
第二,评价应该让学生正视自己在朗读方面的优势和劣势。
教师是人类心灵的工程师。所以,我们永远不要忘记,我们不仅仅是一个传授知识的老师,更是一个教育者。在阅读课文阅读训练中,不同的学生语言基础不同,阅读水平不同,对课文内容的理解也不同,因此阅读效果也不尽相同。但是,只要每一个学生都能勇敢地站出来大声朗读,哪怕不流利、不流利,也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每个学生都应该看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
三、评价过程应能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
在指导学生阅读教学的过程中,朗读的评价应该更加注重让每个学生都有个性的发展。
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每个学生对文本都有不同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表达性阅读作为学生对文章情感自省的外在形式,自然而然地带来了个性。当然,在张扬学生个性的同时,也要积极倡导学生合作评价,从小培养相互合作的精神。
第四,建立科学的阅读评价体系,发挥其导向作用。
1),评价要科学。
朗读的评价,无论是指导思想、评价内容、评价标准、操作方法等。,必须是科学的,不能犯科学错误。只有这样,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阅读水平,使评价结论成为指导和提高学生阅读的客观依据。
朗读的评价要科学。首先,评价者必须掌握正确客观的评价标准。《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既是阅读教学的总体要求,也是教师评价阅读的标准。“正确、流畅、有情”的要求逐渐上升,教师在阅读训练的各个阶段要把握不同的评价标准,分层次进行评价。根据阶段目标,每个阶段可以有所侧重。比如在低年级,重点评价学生看书是否正确、流畅;在高年级,重点评价是否符合“美读”标准。
其次,评价内容要体现多样化。阅读评价是通过训练形成的对学生阅读能力的综合评价。因此,评价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语文课程标准》特别指出:“评价学生朗读,可以从语音、语调、情感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也要考察对内容的理解和对文体的把握。"
最后,评价主体要互动。在评价朗读时,要强调评价主体的双向选择、交流和协商,改变评价主体单一的现状。
一、教师朗读,学生评价,旨在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认真听讲和阅读的习惯。在学生朗读的过程中,如果大部分学生有共性的问题,老师要灵活处理:让老师朗读,你可以当小老师,给他们点评。如果你读得好,什么是好?你能像老师一样阅读吗?从而达到教学的目的。通过范文阅读,教师可以让学生评价老师的阅读,这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启发学生评价老师的阅读,促进学生的阅读水平。二是学生阅读,教师评价,旨在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加强阅读指导。学生读完之后,教师要对读得好的人给予及时的肯定和鼓励;读不好的老师要指出学生的缺点,但语气要鼓励,要有启发性。第三,学生互读互评,旨在引导学生相互学习,相互启发。一位教育家曾说过:“教学的艺术本质不在于传授,而在于启发、召唤和鼓励。”因此,教师必须营造民主的课堂评价氛围,鼓励学生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评估你自己的收获和你获得的学习方法,以便扬长避短。
2)、评价应突出激励性。
小学生特别喜欢表扬和鼓励。因此,教师要用欣赏的眼光去倾听和感受学生的每一次阅读,对他们的阅读给予充分的肯定,让他们感受到被欣赏的喜悦和成功的喜悦。教师要灵活评价学生的阅读,评价要具体明确,以鼓励为主,绝不“泼冷水”,保护学生的阅读热情。但是,对于学生明显的错误,不能一味地表扬和赞美,而应该巧妙地找出学生的闪光点加以表扬,然后委婉地提出值得改进的地方,既达到了学生的成功愿望,又能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3)、评价要注重教育性。
教师要树立明确的“育人”目标,把“教”纳入“育人”的大目标中。就阅读评价而言,教师还应注意其教育性。同学们互相评论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是说别人的缺点,让别人没用。这时候老师要引导大家看到别人的优点,同时教育学生在指出别人的缺点时要委婉。这样做既能培养学生一分为二的观点,又能教育学生善于发现他人的长处,取长补短,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