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指导性案例”若干问题的思考
大赞“导师制计划”的讨论可谓蔚为壮观。本文主要从课前编写、课堂教学、课后使用、评价等方面反思其不足。
第一,课前准备不足
“辅导计划”往往是由筹备组编制的,可能凝聚了集体智慧,但也导致* * *性多,个性少。同年级不同班级,同班不同学生如何使用完全一样的学习计划?不同的老师对同一篇课文有不同的理解,所以他的学案设计本来就打上了个人印记。但因为他不是这个“辅导计划”的主人和备份,或者即使他提出个性化的意见,最终也要服从集体。时间久了,他的个性风格最终会被淹没。笔者还发现,有些“教程案例”甚至把别人现成的东西都照搬过来,那么个性呢?
很多教师对集体备课有很强的依赖性,导致“教案”编写过程中集体讨论严重弱化,所谓的集体备课异化为分工。这种情况下,一个老师的备课量减少到一个零头,对备课群体中教师的成长极为不利。
就“补习计划”的内容而言,“基本上,学生把重点放在了学科知识的学习上,尤其是放在了‘书本’的学习上,所以很多‘补习计划’都变成了‘练习卷’(习题集、试卷等。)”,而且内容之间没有逻辑梯度,无法引起学生深入探究的兴趣。此外,“导师制”的僵化形式也令人担忧。以唐诗宋词选读“辅导计划”为例,笔者发现书中每个题目的“教学目标”几乎都是一样的:都是阅读积累,都是鉴赏写作风格,都是理解诗人风格。事实上,在连续研究了几个题目后,“可以尝试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编写。”亲身体验编写辅导计划的过程,更有针对性,更好地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效率。"
二,课堂教学的缺失
“导师制计划”被视为“讲座稿”的升级版,从“讲座”到“指导”的转变,是观念上的一大进步。“导”就是“导”,是指教师可以利用适当的教学方法,让学生独立解决问题,而不是代替他人,直接告诉学生答案。但是,很多老师的观念并没有更新。使用“辅导计划”时,课堂主要解决学生在预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往往问题很多。为了节省时间,很多老师会直接从这些问题开始讲解。新课程改革要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学习方式,变被动接受为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而在完全被老师控制的状态下,学生的学习完全没有自主性。
有些语文课也追求学生的合作探究,采用小组合作的形式,但“缺乏对小组合作的重视和对每个小组有效及时的管理措施”,使得小组合作成为“辅导计划”中“最差的环节”。所谓的群体,往往是根据教室里现成的座位安排临时组成的,没有考虑“群体内成员之间、群体之间的性格特征、学习能力以及能够形成竞争的因素”。这种群体合作必然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意义的。
有些语文课也有学生答题的热闹场面,但学生主要是在汇报自己的学习成果,把自己的正确答案告诉不会答或答错的学生,而不是展示自己的思维过程。语文课堂强调学生的课堂生成,生成过程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我建构的过程。没有思考,当然不会有精彩的一代。在语文课堂上,还要求教师通过阅读理解、深化文本、产生情感声音,为学生营造提高修养的氛围。可见,当课堂变成了练习讲解课,语文课堂就失去了中国味。
第三,缺乏课后使用
“补习计划”应该能在课前、课中、课后三个时间段体现其功能,但在实际使用中却忽略了其课后功能,这在语文学科“补习计划”的使用中非常普遍。
“导师制计划”以学习前移的方式追求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即强调学生课前预习。正因如此,“导师制计划”提倡学生的问题可以在课堂上解决,提倡“开放清晰”,课外不布置作业。的确,如果课后留作业,学生以后就要预习新课,时间非常紧张。但因为没有作业,在“辅导案例”中设置的“课外拓展”往往成为摆设。本来“安排一定量的拓展训练,让学生跳出课文,以更广阔的阅读视角思考课文中提到的一些问题”,同时让学生将书本知识与社会现实联系起来。比如《我有三天的视力》,“辅导案例”的“课外拓展”设置为“列举当今社会的残疾人和有决心的人,了解他们的事迹,学习他们的精神”,但因为时间的关系,拓展不会被重视,学生往往不会认真完成。
有些“补习计划”虽然也注重课后功能,但完全沦为课后练习和作业,没有给学生记录的空间,让他们在课后“融入自己的思考和探索过程”,没有提高学生的学习水平,没有充分发挥“补习计划”的课后功能。
第四,缺乏评价
教育圈曾经对“导师制”给予了潮水般的赞誉。的确,它让薄弱学校实现了华丽转身的梦想。而我们对于弱校变强的标准往往是唯一的,就是学生的考试成绩提高了。同样,汉语“补习计划”的评价也是基于学生的汉语成绩。在新课改大力倡导的三维目标中,“补习计划”更直观地呈现了知识和技能目标,较少涉及过程和方法目标,往往达不到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教程案例”中能检测到的成果,大多是“知识”成果,不能涵盖全部发展,但发展是多元化的。
需要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来检测当前学生的学习情况(往往以考试或考试成绩为标志),但这种被标志的情况不一定是他当前的‘发展’情况,尤其不一定是他未来的发展情况。“因此,不能把‘导师制’的成功视为教学的真正成功,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是片面的、功利的。
正是因为评价的功利性,我们忽略或回避了“导师制”并没有真正减负的现实。从使用“导师制”的学校来看,学生的学习负担仍然较重。
探讨语文学科“导师制”的不足之处,并不是要从根本上否定其优势,而是希望大家能够看到不足和对“导师制”现状的不满,并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有效的改进,以实现导师制的“非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