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称结构比例

法律解析:事业单位目前聘用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达不到控制标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每年按2%(含小学1%)和3%逐步到位;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的,按“退二进一”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0个百分点以上,不足15个百分点的,按照“退三进一”的原则进行审核;超过控制标准15个百分点以上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审核申报岗位数。如果目前聘用的高级别结构比例超过最高控制标准,则在审计时应适当减少较低级别的职位数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根据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根据该法,对有特殊岗位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加其他岗位类别。每个工种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