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在天津静海区上小学需要什么?

外来人口在天津市静海区就读小学所需办理的手续和证件《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小学注册工作的通知》2017规定:

1.报名对象:2017年入小学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31年8月前出生)。

2.报名时间:2065438+9月1,2065438+10月31,2065438。

3.报名地点:

(1)市区:居住证在静海镇市区的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相对就近的原则,选择在静海第六小学和静海镇教育办报名。静海六小区为铁路以东,金仓高速以西,文婧路以南(招生计划200人,名额有限。全额转入相应学校后注册的学生)。

(2)农村乡镇:随迁子女居住证在市区外乡镇的,在居住证所属乡镇教育办指定的学校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行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行子女在本市合法居住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地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持有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居住证的,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本市或原居住地卫生部门出具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2)随迁子女只能在一所学校报名。班级规模等原因不能满足学生在注册学校入学的,由乡镇教育办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