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视频监控组应至少安排数名组员。
四个。
纪检监察干部或教育局中层干部或校级领导为组长,其他县的视频交叉监控员、本县的视频监控员及相关技术人员为组员。每个考点至少安排2名外县教师和2名本县教师担任视频监控员。
审查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2、责任心强,认真负责。
3.熟悉和掌握高考实施程序和工作要求。
4.具备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
5.编制内的中学教师、职业中学教师、小学教师身体健康;高中教师(含高三毕业班)可派往其他县(区)交叉监考。
6.今年没有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高考。
不符合上述条件且在往年监考工作中失败的,不能入选监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