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乡镇小学一年级学生每学期交1000多元合理吗?
不合理。
现在都是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不收学费,但是确实收学杂费。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学费,只交杂费。
第四条杂费按照学校学习所必需的公用经费的一定比例确定,包括公务支出和业务支出。收费应该少,应该有上限。
第五条杂费标准的审批机关是省人民政府。由省教育厅、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审核,三部门* *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教育厅。
以成都为例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成都市公办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标准仅限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的学校,其余区(市)县免收。高中报名考试费由市、区(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向初三毕业并自愿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入学考试的学生收取。收费标准为每个学生60元。
普通高中按学校类型收取学费,如省级及以上示范高中460元/生学期,市级示范高中340元/生学期,普通高中280元/生学期,农村高中200元/生学期。住宿费用是向留校的学生收取的。普通课程每生5元,计算机课程每生6元。